为弘扬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励福建省重庆商会会员积极向上,奋发有为的创业热情和奉献精神,不断加强商会的自身建设,进一步促进商会与会员企业的交流,经各区域秘书长讨论决定开展2009-2010年“优秀会员企业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 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
1、评选范围:所有正式加入福建省重庆商会的会员企业中,为贡献家乡和商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。
1、评选范围:所有正式加入福建省重庆商会的会员企业中,为贡献家乡和商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。
2、评选名额:本次评选活动拟评选出优秀会员企业。
二、 评选标准
1、 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依法经营、照章纳税、无不良记录者。企业负责人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道德,为社会做出杰出贡献具有影响的单位或个人。
1、 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依法经营、照章纳税、无不良记录者。企业负责人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道德,为社会做出杰出贡献具有影响的单位或个人。
2、会员企业经营情况良好,被政府相关部门评为品牌企业者;
3、 热心支持福建省重庆商会的发展和建设,与我会保持经常联系,并积极支持商会工作为我会的发展做出贡献;
4、 积极参加我会组织的各种活动,出力、出钱、及各种赞助并取得一定成效;
5、 认真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,遵守商会章程。
4、 积极参加我会组织的各种活动,出力、出钱、及各种赞助并取得一定成效;
5、 认真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,遵守商会章程。
三、 评选程序
各会员企业准备以上评选标准所需的文字、图片等资料(优秀会员企业推荐表),于2010年12月5日前报送福建省重庆商会秘书处,由秘书处安排统一审核与评选。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12月10日前在福建省重庆商会网站上公布,并在2010年12月19日举行颁奖授牌仪式。
四、评选机构
由评审小组处理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务,对申报的优秀会员企业进行最终审评。
评审小组成员为各区域秘书处成员.
五、 评选要求
各会员企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,认真负责地进行优秀会员企业的筹备工作,认真填好优秀会员企业推荐表,并在2010年12月5日前上报福建省重庆商会秘书处,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资格。表格下载:优秀会员企业推荐表.doc
- 图片新闻
- 会员单位
- 最新会员